2019年郑州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公告(85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和《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市2019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级医疗机构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招计划
2019年郑州市计划特招85人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其中本科生33人、专科生52人。其中新密市计划特招13人,登封市计划特招34人,荥阳市计划特招5人,中牟县计划特招18人,金水区计划特招7人,二七区计划特招2人,惠济计划特招6人。(具体情况以各地实际发布的招聘公告为准)
二、特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对于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本科生不再参加笔试,直接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三、特招对象和条件
(一)特招对象
应届和往届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含本科生、专科生),往届毕业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报考时应(往)届毕业生均不受地域(含籍贯地和学习地)、性别、年龄等限制。
(二)特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
4.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到乡级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
5.身体健康。
(三)招聘专业及学历要求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7个专业,要求大专或本科学历。
康复治疗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医学信息管理12个专业,要求本科学历。
四、招聘方式和方法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发布全市招聘公告。2019年7-8月,各县(市、区)卫健委结合实际发布本地招聘公告,公布在本地县(市、区)政府网站“公告栏”或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微信公众号,并负责开展具体招聘工作。
五、待遇保障
(一)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招聘第二年拨付上年度特招生的补偿经费。
(二)纳入编制管理。用人单位有空编的,要优先解决特招生的入编问题,不受服务期限限制;用人单位没有空编的,可在市县事业编制总量内,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将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以及取得医学本科学历的特招专科生纳入人才编制备案管理,具体人才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可实行“县招乡用、县乡联动”管理,既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也可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三)福利待遇。
1.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特招生,各县(市、区)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2.对于服务期间暂未入编的特招生,纳入单位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
3.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在日后晋升职称时,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务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4.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专科生,各地为其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
六、履约要求
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含按国家规定参加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七、咨询电话
新密市卫健委:0371-60882022
登封市卫健委:0371-62832781
荥阳市卫健委:0371-64651126
中牟县卫健委:0371-62156190
金水区卫健委:0371-55398003
二七区卫健委:0371-66980995
惠济区卫健委:0371-56183008
特此公告。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