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阳新县国有农场医院工作人员竞聘公告(92人)
根据《关于印发阳新县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医院工作人员竞聘方案的通知》(阳卫健发[2019]68号)精神,县卫生健康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和四个国有农场配合组织,采取笔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阳新县4家国有农场医院工作人员实行竞聘上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录用人数
根据《关于综合农场、军垦农场、荆头山农场、半壁山农场医院定编的通知》(阳编办发[2019]2号)规定,我县四家农场医院共竞聘录用92人,其中综合农场医院39人,军垦农场医院24人,荆头山农场医院15人,半壁山农场医院14人。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参加考试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愿意履行医疗卫生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国有农场按政策规定核定的(经过国有农场的组织、劳资等部门办理了调入医院正式手续,具备人事档,有农场职工医院工作经历的)本农场职工医院2016年12月31日前在册在岗正式人员和办理了停薪留职相关手续,并且本人自愿回来上班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2、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报考的情形;
3、2018年8月31日前符合农场退休条件的。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
2、报名地点:各农场办公室
3、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一寸免冠同一蓝底彩色登记照6张。
(2)只能按现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岗位报名。
(3)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农场卫生院、农场管理区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名。
(二)竞聘办法
本次竞聘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工作由阳新县人社局组织,考核工作由阳新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各农场予以配合。
1、笔试:实行百分制
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综合类知识(职业道德占40%、写作占30%、医疗卫生知识占30%)。
2、考核:实行百分制。按国有农场医院在职在岗工作年限、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学历、任职资历及2005年上一轮国有农场改革时在册在岗的至今仍在岗的人员等六个部分开展评分。
(1)工龄一年0.5分(最高分值20分)。竞聘人员按照在院上班实际工龄计算,办理了停薪留职和其他离开医院的职工以实际在岗工作时间计算,由农场其他单位调入医院的人员工龄按实际在岗工龄累计。
(2)2005年上一轮国有农场改革时在册在岗的至今仍在岗的人员10分。
(3)经卫计部门认定且注册在本农场职工医院属于医疗卫生专业的执业资格证20分。
(4)专业技术资格20分(是指通过国家考试取得或经人社部门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初级10分,中级及以上20分)。
(5)学历20分(高中及中专10分,大专及以上20分)。
(6)任职资历10分(现任医院正职10分、医院副职5分、中层干部正职5分、中层干部副职3分)。
3、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笔试、考核成绩按6:4比例折合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依据县委编办核定的各国有农场医院编制数,按报考岗位,各农场职工医院根据本单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察人选最后一名若出现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考察:考察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内容主要审查预录对象的报考条件是否符合本文的规定以及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实表现等情况。
3、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递补人员必须是参加考试考核程序的人员),再按体检、考察程序进行。
五、公示和录取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纪律监督
竞聘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竞聘工作公平、公正,对竞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七、本公告由阳新县卫生健康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阳新县卫生健康局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新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