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省福州闽侯县补充招聘编外教师公告(215人)
闽侯县补充招聘编外聘用教师215人(小学语文教师56人、小学数学教师41人、幼儿教育教师118人),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19〕13号)、《闽侯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管理办法(暂行)》(侯教〔2018〕204号)、《关于闽侯县招聘2019年新任教师的公告》精神,为做好2019年闽侯县编外聘用教师第二轮补充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一)应聘人员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已参加2019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相应学科岗位笔试并取得相应笔试成绩。
7.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各岗位招考人数、报名对象具体条件要求等详见本公告附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办法
(一)填报岗位
按专业对口原则,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照2019年4月14日的全省统一笔试学科报考(即具备报考学科的2019年全省统一笔试成绩)。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按照闽教办师〔2019〕13号文件规定,参加2019年全省统一笔试但第一轮未被聘用的考生,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三)报名时间
7月11日至17日(网络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请应聘人员务必留意)。
(四)招考专业目录: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执行。专业条件设置为类别的,类别所列专业均符合专业报考条件;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应符合所列具体专业要求。
三、面试资格审核
1.2019年第一轮报考闽侯县学科教师岗位并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人员,本次不必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闽侯县第一轮面试资格审核的人员,应参加面试资格审核。
2.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材料要求。
(1)2019届毕业生提交材料:①《2019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上网打印);②笔试准考证;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④普通话等级证书;⑤身份证;⑥户口簿。②-⑥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分别按顺序叠放。应届毕业生现在学学段的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等允许7月31日前提供(已取得相应证书的应提供)。
(2)往届毕业生提交材料:①《2019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上网打印);②笔试准考证;③毕业证书;④报到证(用人单位未签章);⑤就业推荐表;⑥就业协议书(填写姓名、高校盖章,用人单位未签章);⑦普通话等级证书;⑧教师资格证书;⑨身份证;⑩户口簿。②-⑩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分别按顺序叠放。
已与民办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还须提交经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函》。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详见通过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育》“教师招录”栏(网址:http://minhou.fuzhou.gov.cn/xjwz/zwgk/jydt/jszl/)。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育》“教师招录”栏。
五、照顾政策
参加 “三支一扶”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并符合招考条件的按省市规定予以加分。
六、招聘程序与办法
1.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上发布招考教师公告,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福州市人社局、教育局要求,组织开展报考工作。
2.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聘用。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19〕13号)精神,报名人员须已参加福建省教育厅4月14日举行的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并取得相应成绩。编外一类聘用教师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全省统一招考的考生录取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的50%、面试成绩(百分制)的5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聘用人选(末位同分的,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聘用人选,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专业知识科目分数高者确定为聘用人选)。聘用人员按照招考总成绩及学科岗位数,高分者优先选岗。综合成绩和聘用人选的名单在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育》“教师招录”栏上公布。
3.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合格者方可聘用。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育》“教师招录”栏上另行通知。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规定执行。
4.拟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集中培训(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通过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育》“教育招录”栏另行通知),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A、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B、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C、审档不合格的;D、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核前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6.招聘工作认真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七、聘用办法
通过全省统一笔试招聘的的编外一类聘用教师,其工资参照县编内同类教师工资水平,“五险一金”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参照编内教师发放一定比例的年终绩效奖励金及其他奖金。编外一类聘用教师年人均经费9万元,实行全县总额控制,其中8000元统筹用于奖金发放,实施绩效差别化奖励。考核成绩后10%的人员不再续聘。服务2年后,每年安排一定的空编通过全省统一笔试和我局组织的面试择优录用为编内教师。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县招考工作咨询电话:0591-22986401。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本公告由闽侯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附件:
闽侯县教育局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