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茂名市计划招募银龄讲学教师公告(501人)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粤教师〔2019〕2号)要求,2019—2020学年,我市各有关区、县级市将组织首批银龄教师到农村学校讲学支教。为做好银龄教师的招募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省下达我市2019—2020学年银龄教师招募计划501人(其中:高州市 51人,茂南区 151人,信宜市58人,电白区167人,化州市74人),各有关区、县级市招募公告及岗位表详见附件1。银龄教师讲学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银龄教师连续讲学,但一般不超过3学年。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对象为我省退休的优秀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师德高尚,甘于奉献,志愿到农村讲学。
(二)应募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三)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中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符合学校招募岗位的其他条件。
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三、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由各市、县(市、区)具体实施。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从各县(市、区)学校实际需要出发,招募银龄教师,结合银龄教师专业特长,选准学科专业。
(一)自愿报名(7月15日至8月2日)。符合条件人员按照自愿原则报名,查阅讲学的地区及岗位,按照自愿原则填写《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交拟报名的区、县级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
(三)资格审查(8月5日至9日)。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考核(8月12日至16日)。由各区、县级市教育局组织面试考核和体检,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
(五)公示公布(8月19日至23日)。报名人员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由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将拟招募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拟招募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市收集所辖县(市、区)拟招募人员情况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六)签订协议(8月31日前)。各区、县级市教育局与拟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
(七)上岗任教。9月秋季学期开学前,由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安排签订协议书的银龄教师到农村学校上岗讲学。
以上各程序有关具体时间以各有关区、县级市教育局公告或通知为准。
四、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银龄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标准为2万元/学年/人,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银龄老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补助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二)政策保障
学校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条件。银龄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服务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服务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银龄教师不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
五、联系地址及方式
化州市教育局(化州市城区北岸207国道旁),人事股电话:0668-7228618。
信宜市教育局(信宜市金湖西路),人事股电话: 0668-8814674。
高州市教育局(高州市光明南路85号),人事股电话:0668-6633839。
茂南区教育局(茂名市茂南区站南六街15号),人事股电话:0668-2816820。
电白区教育局(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海滨二路110号),人事股电话:0668-512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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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教育局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