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衡阳县事业单位选调11人公告
2019年湖南衡阳县事业单位选调1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县政府研究中心、社会化禁毒事务中心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和计划
岗位 | 单位性质 | 计划数 | 年龄要求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备注 |
衡阳县政府研究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8 | 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 全日制大专以上 | 不限 | 由于工作的性质决定选调8人(6男2女) |
社会化禁毒事务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3 | 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 全日制大专以上 | 不限 |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须是全省各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或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及事业单位有约定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湖南人事招考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发布招考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请认清类别,准确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8日8:00至7月25日18:00;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表上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考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岗位条件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招考岗位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0734-6827256);
(3)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 mm)、正面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50kB以下);
(4)本次报名免交报名费。
2、其他报名要求
(1)报名与面试必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3)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7月26日至7月27日期间,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三)笔试
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2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适当调整招录计划。同时,对核减计划及相关事宜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予以公告。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与《应用写作》共一科,《公共基础知识》占60%、《应用写作》占40%,考试时限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19年7月28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衡阳县湘南船山技工学校;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上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资格审查
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资审对象须提供以下资料:
1、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文凭、有效二代身份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原工作单位证明。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如资格不符,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
(五)面试
资审结束后,考生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1.5的比例,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成绩并列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当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为1:1时,该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低于70分,则取消入围体检资格。由政府办邀请相关部门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上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
如进入面试环节考生自动放弃,则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试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次序。
考试总成绩将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公示。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若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数时,则从相应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及时关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届时对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县政府办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与编办、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对象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岗位匹配、“三龄两历”和资格准入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九)公示与调任
1、公示。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调任人员,并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调任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调任的,取消调任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任,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任。拟调任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2、调任。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后由县政府办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个人表现情况提出调入人员建议名单,报县政府办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后办理调动手续。进入本单位后,三年内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五、选调纪律
(一)本次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考有关的各类举报(监督电话:13973414728)。
(二)违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调任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2、参与选调工作人员在招考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本公告由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