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省永春县第二次招聘教师公告(18人)
为解决教师编制紧缺问题,保障教育教学工作要求,根据《2019年永春县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公告》和《2019年永春县补充招聘编外合同教师的通知》,编外合同教师体检结束后,还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决定组织2019年永春县编外合同教师第二次补充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参加2019年福建省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相应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应在合格线上)。
招聘相关要求按照《2019年泉州市永春县公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和《2019年永春县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公告》执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补充招聘编外合同教师18名,其中:小学语文教师4名、小学数学教师11名、美岭中学教师3名。详见《2019年永春县第二次补充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预报名
1.预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7 月25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2019年永春县第二次补充招聘编外合同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2019年永春县第二次补充招聘编外合同教师报名表》和《2019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报告单》发送到永春县教育局人事股(电子邮箱yc23880266@163.com)进行预报名。
3.报名者按原报考的岗位报名,不接受跨岗位报名。
4.报名者的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5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5.在预报名期间,由永春县教育局负责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报名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完整、如实地填写《2019年永春县第二次补充招聘编外合同教师报名表》的各项信息,因信息不完整或有误而影响补充招聘的,后果由报名者负责。
(二)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网上预报名的情况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按预报名考生综合成绩达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名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资格复审对象。
2.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政府网永春教育专栏(http://www.fjyc.gov.cn)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补充招聘通知通过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政府网永春教育专栏发布。补充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名者应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2.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在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将在报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对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4.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永春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监督。
监督电话:0595-23898249。
5.未尽事宜由永春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95-23880266。
附件:2019年永春县第二次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永春县教育局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