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保定满城区公安机关招聘公告(25人)
一、招聘岗位
招聘人员配属到保定市满城区公安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25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鉴于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全部为男性。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身体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2、年龄18至28周岁(1991年5月1日至2001年4月30日之间出生),现在区公安分局从事公安协勤岗位,且年满三年以上,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署名推荐,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保定市户籍;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复原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毕业。
5、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染发、无烫发,双眼裸眼视力在1.0以上,身高1.70米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违法犯罪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被社区戒毒、强制戒毒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培训等程序进行招录。
(二)组织考试
1、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包括1000米跑、100米跑、引体向上,测试时由考官临时抽签分组进行。评分标准按照《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2、笔试:聘请异地命题人员采取全封闭式命题,对应试者进行集中闭卷考试,由命题人员进行全封闭式阅卷、登统。考试以《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为主要内容。
3、面试:评分标准为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综合分析能力。
五、工资待遇
1、录用后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为6年,分两次签订,首次签订3年,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3年,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
2、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全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增设全勤奖、绩效奖,即每人每月1950元(其中全市最低工资标准1650元,全勤奖、绩效奖各150元),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六、报名
1、地点:满城金卓商务酒店(保定市满城区广场南行二百米通济街888号622房间)
2、时间: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7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3、咨询电话:0312-5013992。
4、须知:现场报名,考生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区公安分局出具的协勤岗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同版彩色照片2张,交考务费100元,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作假资料不实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