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7人)
5、报名注意事项
⑴ 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合法的劳动合同或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户籍、职称等资格须于2019年8月2日前取得。
⑵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⑶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⑷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6、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考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者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资格复审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将于3个工作日内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报名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者如对复审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2、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考试
1、本次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考试形式。
2、面试时间、地点及领取《面试通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通知地点领取《面试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网上公示详见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具体检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七、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日。确因情况特殊,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至30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对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