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省承德平泉招聘教师公告(156人)
2019承德平泉招聘教师15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解决我市教师队伍的实际问题,根据中共承德市委组织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和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2019年招聘教师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平泉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6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目标、政策法规,实施教育实践。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35周岁(1984年7月25日至2001年7月24日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7月25日。
具体岗位条件:见《平泉市2019年教育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专业分类参考《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和《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
2、985或211院校(以毕业时间为准)的毕业生不限是否师范类,不限专业,不限是否取得教师资格证。
3、按岗位要求限承德市或平泉市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承德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和通过国家、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的特岗教师(含试用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7月25日通过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ingquan.gov.cn/)和平泉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每个考生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网址:http://rsj.pingquan.gov.cn/(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3、报名和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日8:30至8月5日17:30分。
缴费时间:2019年8月2日8:30至8月6日17:30分。
4、网络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注册,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报名须知》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缴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是否成功,如系统显示缴费不成功,请及时与平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6)考生务必牢记公告和网上公布的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考核政审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核定开考比例
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相关政策,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2019年8月8日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对于报考了取消岗位的考生未改报到其他岗位的,报名费将在30个工作日内,统一返还到之前个人缴费账号。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请密切关注网站公告,登录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进行。
1、笔试。具体操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执行。采取闭卷的方式。平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考试过程中的全程监管,并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防控不法分子利用高科技作弊,以确保考试安全运行。
①笔试时间:笔试时间、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②笔试内容:教学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③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待评卷结束后在网上即时公布,请考生关注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分别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按1:2比例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公布后,平泉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④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平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地点在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请关注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网上发布公告确定的时间为准。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笔试准考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2、面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所有环节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具体操作按面试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满分100分。
①面试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和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②面试内容:采取说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
③面试规则:面试根据考生人数合理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面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第十一条规定,按照笔试成绩,采取蛇形分组及合理均分岗位数的方式进行面试。分组时,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考试机构发布成绩的机器排列的先后顺序进行分组。
④公布成绩:面试结束成绩汇总后即时公布。
3、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如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按照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学历、学位相同,按照学历985、211、一本、二本、三本、专科的顺序选岗)、少数民族、具有教学工作经历较长者(需提供社保缴费单和学校证明)、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级别较高者、取得教师资格证等级高者、中共党员(如都为中共党员,按入党时间较早者优先)、大学期间校级三好学生的顺序聘用。如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由平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择优聘用。
(六)体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核政审。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违纪和联系法轮功等邪教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个人档案和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考核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选在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岗位分配。报考需要选岗岗位的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本着自愿的原则、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十)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个人档案、体检表、考核政审等相关材料,按程序报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报承德市人社局备案。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已聘用人员必须在本单位服务五年以上,方可流动。
资格审查贯穿招和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提供不实、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复核政审、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复核政审或体检的,后果自负。
(三)本公告由平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平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咨询电话:0314-6061191。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另请广大考生预留电话招聘期间保持时刻畅通,方便联系,否则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