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西作家协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山西省作家协会所属事业单位
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西省作家协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报考山西文学院的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时间、地点
姓名 |
准考证号 |
张雅斐 |
94001034107 |
霍虎成 |
94001171607 |
王珊珊 |
94001170415 |
张晨妍 |
94001235514 |
田子怡 |
94001163907 |
王海妮 |
94001166907 |
张敏 |
94001022501 |
2、时间:2019年7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3、地点:山西省作家协会人事处(太原市杏花岭区南华门东四条)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验证结果。审查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档案托管人员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
6、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其中,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以及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等社会在职人员,须所在单位出具录用审批表或报到通知书以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之前有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不足规定时间的,可提供社会保险缴存单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人员,须提供工商注册登记或灵活就业登记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也可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存单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0351-3072227。
山西省作家协会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