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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甘肃省嘉峪关乡镇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

2019-08-02 11:51  |  中共嘉峪关市委组织部党  |  责编:徐珂 点击收藏

  根据《甘肃省2019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嘉峪关市2019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计划

  计划从全市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1名乡镇机关公务员。

  点击下载文件:职位简表.doc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2016年选聘到我市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3、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2014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有舞弊等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申请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1日至8日。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甘肃省2019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材料、受表彰奖励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照片。

  申报人员相关材料由所在乡镇党委审核,研究提出推荐意见后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会同纪检监察、信访、教育、计生等部门联合对申报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录计划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合并或减少该职位考录计划。

  四、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嘉峪关市设1个考点,报考人员在本市参加考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乡镇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笔试定于2019年9月7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进行排序,按面试人员与考录计划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合并或减少该职位考录计划。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嘉峪关市设1个考点,应试者在本市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六、组织考察及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大学生村官的笔试成绩为两科平均分),从高分到低分对应试人员分别进行排序。以市为单位,按考察人员与考录计划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情况。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和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组织考察结束后,对应试人员进行量化评分。

  组织考察时,考察组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录资格,产生的职位空缺按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排序依次递补。

  七、确定综合成绩

  组织考察与资格复审结束后,市考录办根据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情况,确定应试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大学生村官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2×30%+面试成绩×30%+民主测评×25%+考察组评分×15%。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以体检对象与考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如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资格复审合格的人选中,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审批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市考录办在主要新闻媒体以及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反映,经查证属实,并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不宜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虽有异议经查证不影响录用的,由市考录办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工作结束后,如遇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或因其他原因产生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使用和管理

  从优秀村干部中录用的公务员占乡镇行政编制,试用期1年,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转正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录用后须在乡镇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向市级机关流动。

  录用人员具体岗位由市考录办根据乡镇行政编制空缺情况和被录用村干部的特点确定,安排在直接与基层群众联系、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岗位上。既严格管理,又放手使用。

  十一、考录组织方式

  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市考录办具体组织实施。此次考录不向报考人员收取费用。

  具体考录咨询,请联系市考录办:0937-6328916。

  监督电话:0931-4634991 13993100233

  (相关附件请从甘肃组工网下载)

  中共嘉峪关市委组织部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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