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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

2019-08-05 10:35  |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  责编:徐珂 点击收藏

  按照黑龙江省公务员招录工作统一部署,现将佳木斯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佳木斯考区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上统一公示无异议的拟进入体检人员(招考职位要求必须参加体能测评的,只有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可参加体检),名单及分组情况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2019年8月11日早5:30

  佳木斯市第五中学一校区(前进区保卫路292号)

  三、体检项目、标准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四、体检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2、考生须提前自行下载打印本公告附件2《体检表个人信息页》并如实填写,粘贴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于体检集合时统一上交。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是否要做X光检查请提前告知分组组长及医护人员,按要求形成手写书面说明材料交工作人员留存备查。

  5、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体检费550元左右(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收取)。

  6、不准携带通讯工具,体检过程中如发现使用手机按违纪处理。

  7、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如发现有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检资格。

  8、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否则按违纪处理。

  咨询电话: 0454-8606399

  看到此通知后,参加体检考生需在8月8日前用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编辑并发送短信“组号-姓名-部门代码-职位代码-已阅读体检通知公告(例:1-张某-1131001-01-已阅读体检通知公告)”至18545030066(此电话不接受问询,不回复短信)。

  中共佳木斯市委组织部

  2019年8月5日

  附 件:

  附件1:体检名单及分组情况.xls

  附件2:体检表个人信息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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