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临汾市考录公务员体检和考察公告
根据《山西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现将临汾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二、体检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8月10日、11日上午6:30前
地点:临汾市政务大厅门口停车场(锣鼓桥东滨河东路北沿),集中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二)体检标准
体检依据《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标准执行。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同时要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并出具票据。
(四)注意事项
1.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于体检当天上午6:30前,准时到指定集中地点报到。凡迟到15分钟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2. 体检应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体检前8-12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3. 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体检当日请不要化妆,不要戴隐形眼镜,衣着宽松,便于检查。
4. 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5. 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一律佩戴各组抽签顺序号,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否则取消资格。
6. 女性考生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统一进行登记,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其他考生不安排补检。
7. 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及妇科检查。
咨询电话:中共临汾市委组织部 0357-2090588
临汾市公安局 0357-2188156
三、考察
考察工作拟于8月下旬开展,届时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市委组织部联系。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
附件1:2019年临汾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8月10日)
附件2:2019年临汾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8月11日)
中共临汾市委组织部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