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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阳江阳春市纪委监委选调10名事业编制干部公告

2019-08-08 10:11  |  阳春人才网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根据工作需要,阳春市纪委监委拟在阳春市范围内选调事业编制干部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阳春市纪委监委选调事业编制干部10名,其中:阳春市廉政教育中心岗8名(职位1),阳春市纪委监委信息技术保障中心岗2名(职位2)。

  二、选调范围

  阳春市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具有干部身份)。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事业干部<九级(含九级)以下职员>;

  2.本科以上学历;

  3.1983年8月1日后出生;

  4.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报考阳春市廉政教育中心岗(职位1),专业不限;

  6.报考阳春市纪委监委信息技术保障中心岗(职位2),计算机类专业,此岗需在机房值夜班,适合男性;

  7.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选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3.新录用人员工作未满试用期、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4.存在任职回避相关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8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广东省阳春市府前路102号5号楼阳春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662-7753153。

  3.报名材料:《阳春市纪委监委选调事业干部报名表》(下载网址:阳春人才网),个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现单位任职文件等复印件,大1寸彩色证件照1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笔试。

  (三)考试、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分职位按计划选调人数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人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对照报考条件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予面试,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与面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分职位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向阳春市纪委监委提供有干部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动证明,不能按期提供调动证明的,不予体检,视为报考人员本人放弃本次选调,是否递补体检对象由本委研究自行决定。体检对象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是否递补体检对象由本委研究决定。

  (五)考察

  阳春市纪委监委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体检情况研究决定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确定人选后,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二)报考人员请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三)阳春市纪委监委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阳春市纪委监委选调事业干部报名表.doc

  点击下载:http://ycrc.gdrc.com//upload/Aug7,201934618PM0.docx

  中共阳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阳春市监察委员会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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