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招聘人员公告(28人)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28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眼科护士长1名、临床护士15名、重症医学科医师2名、神经内科医师1名、消化内科医师1名、胸外科医师1名、新生儿科医师1名、血液透析室医师1名、眼科医师1名、皮肤科医师1名、麻醉科医师1名、放射科医师1名、病理科医师1名。
三、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近三年无医疗责任事故;
(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医师岗位自2019年8月8日至招满为止,护理岗位自2019年8月8日—2019年8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接受报名(仅限工作日);
2、报名地点:兴宾区人民医院住院部11楼人事科;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须提交材料:《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以及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证书。同时提供其复印件1份,并自备档案袋装好报名材料。
(二)考试: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由我院统一安排,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确定拟聘人员:我院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工作范围公示3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后,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应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我院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社保手续,社保费用由我院和个人按规定缴纳。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和医院规章制度执行。
联系地址: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住院部11楼人事科(地址:来宾市宾城路66号,乘12、33、39路公交车到兴宾区人民医院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772-4778220
附件1: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计划表20190807.xlsx
附件2: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0190807.doc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