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扬中卫健委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83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扬中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扬中市卫健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应聘对象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至2001年7月3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基准日期为每批次公告发布的当月月底;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1,以下简称岗位表)。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招聘分批次进行,即日起至岗位招录满为止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每批次报名截止时间、考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由扬中市卫健委负责通知,并提前一周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z.gov.cn/news/list/9,下同)公告。每批次招聘完成后,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重新公布核准后的招聘岗位,接收下一批次招聘报名。
(二)报名方式:1.应聘者按照上述报名时间发送电子邮件预报名,并于现场报名当日进行资格审核确认;2.现场报名当日到现场进行报名。3.扬中市卫健委直接到部分医学院校现场宣传并接受报名。网上报名邮箱:yzhbzzrsk@163.com,报名咨询电话0511-88350766、13861363188、13852959789。
(三)报名手续:现场报名时应聘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0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尚未领取的提供成绩合格证明)等,具体报名要求详见岗位表,交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填写《扬中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2,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办理报名手续,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所有应聘者现场报名当日必须到现场报名地点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四)报名资格审查: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扬中市卫健委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聘用公示前扬中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追究初审责任。
三、考试与考核
扬中市卫健委根据报名情况,制定考试工作方案,报扬中市人社局核准同意后,由扬中市卫健委组织实施。
考试按以下办法组织实施:
以本科为学历起点的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招录计划数3倍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
以硕士研究生为学历起点的岗位,考试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采取百分制。
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和总成绩均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并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扬中市卫健委参照国家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市卫健委报市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审核后,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卫健委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名单公布2个月内或2020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一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和录用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派驻第五纪检组 0511-88396296
咨询电话:扬中市卫健委 0511-88350766
扬中市人社局 0511-85103529
附1:扬中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扬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一九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