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378人)
2.市科技局、市商务委、市审计局、市政府外办、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检察院、市检察院二分院、市文联等9个机关设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考试,分值为100分。考试由遴选机关组织,具体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测试内容、合格分数线等详见考试大纲(附件4)。《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可于2019年9月17日9:00后登录遴选机关网站相关栏目查询。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未设《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考试的,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加分;设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考试的,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5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50%+加分。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综合知识测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和遴选机关划定,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以及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请于2019年9月30日9:00后登录“七一网”或“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相关栏目查询。
(二)笔试加分
对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对近三年(即2016-2018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每获一个优秀等次加1分;对近三年(即2016-2018年)因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获三等功的加3分。以上加分就高不就低,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
符合笔试加分的人员,请在2019年9月9-10日向所报考的遴选机关提交加分材料。加分材料包括:加分申请(附件5)、年度考核优秀证书或嘉奖文件(年度考核结果已确定但证书或文件未下发的,需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现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逾期未提交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各遴选机关在9月12日前将加分人员的加分资料初审汇总后报市委组织部,经市委组织部复核,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加分。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10月9-12日。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按照下一程序规定的比例确定。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网上报名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2019年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出现缺额的,其缺额由遴选机关在《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轮次由遴选机关确定。经递补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由遴选机关商市委组织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递补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2日。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下一遴选程序的人员,无故放弃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体能测评
市交通局所属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职位设有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市交通局在2019年10月11-13日组织实施。
在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若进入体能测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体能测评。达不到体能测评规定比例的,由市交通局商市委组织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体能测评的所有项目全部达标的为合格,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体能测评结果由市交通局在体能测评结束的当天公布。体能测评结束后,不再递补人员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103号)、《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人社发〔2012〕81号)执行。
(五)面试
面试开始时间为2019年10月19日9:00,考生报到时间为10月19日8:0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