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济宁微山县人民医院招收见习毕业生公告(44名)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微山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微山县人民医院拟招收部分见习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毕业生资格条件
1、择业派遣期内(2017年、2018年、2019年)离校未就业微山户籍(生源)高校毕业生(本科学历可放宽至济宁户籍)。
2、身体健康,品行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
3、能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管理。
4、已取得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
5、符合见习岗位条件要求。
二、报名程序
1、符合招收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贴1寸免冠彩照的大学生见习报名申请表2份(见附件)、自我推荐书(手写)1份等材料,于2019年8月13日—21日到见习基地报名。(见习基地地址:微山县人民医院人事劳资科,联系电话:0537-8367118)。
2、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介绍去基地见习。报名人数多于见习岗位的,通过考试的方式择优确定人选,考试内容和方式根据见习岗位需要确定。在合格分数线内优先接收特困家庭毕业生。
3、见习人员确定后,医院与见习毕业生签订《微山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双方各执一份),由县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鉴证。
三、见习岗位及学历专业要求
见习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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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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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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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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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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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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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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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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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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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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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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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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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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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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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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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诊断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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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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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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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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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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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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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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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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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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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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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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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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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视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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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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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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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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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工程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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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待遇
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医院按《微山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规定,发给不低于1.2倍上一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医院和县财政各按50%承担。见习期间医院负责为见习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负责处理人身意外伤害事故。
见习毕业生因病或以落实工作等原因不能继续从事见习岗位工作的,需向医院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医院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批准并办理提前终止见习手续。
五、见习期满后的有关问题
1、医院对见习期满的毕业生进行见习期满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见习毕业生的依据之一,考核材料装入本人档案。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见习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
2、高校毕业生只能见习一次,不得重复见习。
附件:申请表
微山县人民医院
2019年 8 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