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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唐山高新公安分局招聘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公告(75名)

2019-08-21 11:20  |  未知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9唐山高新公安分局招聘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75名,报名时间: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笔试内容以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和文化知识为主。关注华图在线,更多最新唐山招警资讯
  因我区警务站建设工作需要,高新公安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75名,根据《唐山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工作职责

  此次招聘的75名警务辅助人员均为男性,主要负责协助民警承担辖区警务站巡逻盘查、反恐处突、接受群众求助等职责任务。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退伍士兵、士官;

  2.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3.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至2001年7月31日出生); 退役士官年龄可以放宽到33周岁(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士官可放宽至高中、中专或同等学历;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70米(含)以上,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盲;听力: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无纹身,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传染性疾病病。

  6.具有唐山市户籍(含县市区),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须自行解决住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配偶、直系亲属和近亲属中有曾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或因其他犯罪正服刑的;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警工作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咨询电话:

  高新区公安分局政治处(320房间) 电话: 3163479

  (三)报名方法:

  1.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现实表现证明、毕业证书以及本人一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背面写清姓名)。以上均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页需将本人页和户主页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退伍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2.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人员须带齐以上证件,到报名点领取报名表并现场填写。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一律存档不再退回。

  3.考务费100元。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与综合考核、组织培训、聘用等环节。

  (一)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内容以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和文化知识为主。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确定后,提前1天通知应聘者,应聘者凭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考试时限为60分钟,笔试卷面分值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以招聘职位数与面试人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人沟通以及协调处理问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提前1天通知应聘者。面试分值100分,合格线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即行淘汰。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末位并列时以笔试成绩为主)。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空额,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高新公安分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与综合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退役士兵、士官和院校毕业生由户籍地派出所政审。高新公安分局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业务能力进行综合考核,因考核与政审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缺额,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组织培训。综合考核合格的人员由高新公安分局负责进行上岗前的业务培训。

  五、聘用

  招聘人员性质为警务辅助人员,用工形式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警务辅助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高新公安分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受到刑事处分或治安处罚、违反公安机关规章制度、违背保密责任书及其他有过错行为或重大过失行为的;

  (2)公安机关由于工作需要和职位本身的原因,要求变更警务站警务辅警人员工作职位,警务站警务辅警人员无正当理

  由而拒绝变更的;

  (3)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

  (4)未获续订劳动合同的;

  (5)不适应职位工作要求的。

  六、工资福利待遇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高新区财政统一保障,月基本工资1800元,根据考勤、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核发加班费(300元)和绩效工资(400元),同时以在高新公安分局服务年限为依据执行辅警层级晋升,实行工资稳步增长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

  七、纪律与监督凡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0315)5776535

  八、本公告由高新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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