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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滨海卫生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专技人员公告(40名)

2019-08-22 14:49  |  滨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卫技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滨海县卫生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市人社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40人,岗位、专业及名额见《滨海县卫生事业单位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㈠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㈡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2.其他:岗位应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滨海县卫生事业单位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

  ㈠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5日至9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报名地点:滨海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港城路3号,卫健委大楼三楼)。

  ㈡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⑴报名登记表(附件2),近期同版免冠2寸照片2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⑵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查询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⑷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⑸其他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面试费各100元。

  3.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所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需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通畅,否则后果自负。

  ㈢资格审核

  1.由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本次招聘中岗位代码01-02、13-24的岗位设1:3开考比例,其他招聘岗位设1:2开考比例。若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员,于9月11日上午8:30至12:00凭居民身份证到滨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考试方式:03-12岗位考试方式为专业面试,其余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

  2.笔试内容为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同进,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主要考核专业相关的应知应会知识,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结束后,03-12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应聘人员最终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最终成绩。

  五、体检、考察

  在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者最终成绩,按招聘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有总分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有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仍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标准参考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专业岗位空缺时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所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站(www.binhai.gov.cn)公示7天。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及入编手续,首聘服务期为5年。

  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于10月30日前寄送至滨海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地址:江苏省滨海县港城路3号,邮编:224500)。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不予聘用。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和卫生行业执业准入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2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由用人单位解聘。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县纪委第十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0515-80866010

  本公告由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5-84198277,0515-84198276,0515-89196060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22日

  附件1:附件1:滨海县卫生事业单位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附件2:附件2:滨海县卫生事业单位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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