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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贵州台江县大、中专(中职)毕业生就业见习招聘85人公告

2019-08-23 10:12  |  台江县人民政府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根据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实施万名青年就业计划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人社局通〔2019〕93号)和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2019-9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2019年度大、中专(中职)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9年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对象

  毕业2年内(2018届、2019届)未就业(未参加过见习)的贵州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及16——24周岁失业青年。部分特殊专业可扩大到毕业2年内仍未就业(未参加过见习)的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易地移民搬迁户未就业大、中专(中职)学生。

  二、报名时间

  2019年8月23日--8月25日,上午8:30 — 12:00,下午14:00—17:00。每人可以选报2个岗位

  三、报名地点

  台江县人力资源市场(原台江县地方税务局办税大厅内)。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2.下载并双面打印《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一式二份。

  3.本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就业大、中专(中职)学生提供贫困户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易地扶贫搬迁户未就业大、中专(中职)学生,提供易地扶贫搬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见习生每报名一个见习岗位需提供一份自我推荐材料。

  五、见习时间及待遇

  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期间按照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当前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470元/月)给予见习生生活补贴,其中就业专项资金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进行补助,其余40%由见习单位补助,见习单位按照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由见习单位实行先垫后补。

  六、见习岗位

  详见《2019年大、中专(中职)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

  七、选聘与体检

  县人社局结合用人单位需求,通过推荐、对接洽谈等形式,组织申请见习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见面,对报名大、中专(中职)学生毕业进行择优选聘。见习生是否需要体检由见习单位决定,体检费用由见习单位承担。

  八、签订协议

  经选聘(体检)确定入选见习生后,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安排派遣工作,见习生按规定时间报到并与见习单位签订《台江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联系人:熊振华联系电话:15985557922

  张廷振联系电话:15186928774

  1.台江县2019年大、中专(中职)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表.xlsx

  2.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2019年度).doc

  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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