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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宁夏中卫市中医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61名)

2019-08-27 19:53  |  中卫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为满足医院搬迁后发展和临床工作需要,医院急需引进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计划招聘医疗、护理专业技术人员61人。现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应的原则。

  二、招聘专业岗位及人数

  (一)急诊科医师岗位2人

  (二)妇产科医师岗位4人

  (三)外科医师岗位2人

  (四)儿科医师岗位2人

  (五)肺病科医师岗位2人

  (六)老年病科医师岗位5人

  (七)心血管科医师岗位2人

  (八)脾胃病科医师岗位2人

  (九)医学影像专业(放射、超声医师)4人

  (十)护理专业36人(其中海原县李旺镇户籍2人)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无职业禁忌症。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四)学历:临床岗位(包括临床、中医、针灸推拿、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岗位大专及以上(大专学历只限有执业医师资格者)学历;护理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护理专业年龄在30岁(含30岁)以下。

  (六)必须服从分配,严格遵循人岗一致原则。

  (七)具有临床医疗、护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八)护理专业必须具有执业资格证(以执业资格证为准)。

  (九)临床、影像岗位具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

  (十)海原县李旺镇报名应聘护理人员必须提供真实、准确户籍证明。

  (十一)招聘录用后须在医院服务5年以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由医院人事科依据招聘计划,发出招聘通知,应聘者携带相关证件到医院人事科报名。临床、影像岗位报名时应明确岗位意向;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9月9日。

  (二)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及初步筛选,符合条件者参加考试。

  (三)考试: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组织报名者进行笔试和面试(护理专业人员加护理操作考试),考试成绩按照笔试加面试(护理专业加操作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四)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五)录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公示无异议后电话通知录用结果。

  (六)岗前培训:由医院人事科协同相关科室做好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分配在相关科室。

  五、薪资待遇

  依据《中卫市中医医院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及《中卫市中医医院聘用人员奖励性绩效发放规定》进行发放。临床、影像岗位有执业资格者工作满1个月后通过测评合格,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相关社会保险;临床、影像岗位无执业资格证者及护理专业,工作满3个月后通过测评合格,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相关社会保险。所有测评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简历投交地址:中卫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0955—8598501

标签: 医疗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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