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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衡阳耒阳市公开选聘专职扶贫工作人员31人公告

2019-08-29 15:29  |  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2019年衡阳耒阳市公开选聘专职扶贫工作人员31人公告

  为了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耒阳市公开选聘专职扶贫工作人员31名。特此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选聘岗位及数量

  1、岗位①:选聘24名乡镇从事专职扶贫工作人员。

  2、岗位②:选聘7名市扶贫项目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具体岗位名称及数量见《耒阳市专职扶贫工作人员具体岗位选聘计划数一览表》。

  三、公开选聘范围

  岗位①选聘范围:耒阳市事业单位中具有差额编制和自收自支编制的人员。

  岗位②选聘范围:耒阳市事业单位中具有全额事业编制人员。

  四、选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5、身体健康;

  6、年龄:岗位①选聘人员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79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的);岗位②选聘人员要求在45周岁以下(即1974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耒阳党政门户网,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时限:2019年8月29日至2019年9月6日(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 9月9日— 9月12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四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①报考者需提供:a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b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c现工作单位介绍信;d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

  ②报考者须填写《耒阳市公开选聘专职扶贫工作人员登记表》一份,所填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公开选聘资格。

  ③选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整选聘计划数或考虑到亟需工作人员的实际,经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市纪检监察、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公开选聘资格。报名时工作人员对其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报名,考生凭《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和内容

  本次公开选聘只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9年9月21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4、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公共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扶贫知识、法律常识)占70%,公文写作占30%,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限120分钟。

  (五)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文写作成绩进行排名。凡放弃体检(须递交书面承诺)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六)考核

  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纪检监察、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扶贫办等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公开选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若出现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1、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聘人员。

  2、拟选聘人员名单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734-4655681(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局纪检组办公室)、0734-4319400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3、公示期间有举报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聘的,取消选聘资格,拟选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选聘待遇

  1、选聘到乡镇从事专职扶贫工作人员经公示无异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由考生在《耒阳市专职扶贫工作人员具体岗位选聘计划数一览表》中具体岗位选聘计划数内自行选择具体岗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人事关系在原单位,市财政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解决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选聘人员有关人事调动手续,将相关人员的组织人事关系调动到相应的乡镇,列全额拨款事业编。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市扶贫办为乡镇专职扶贫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部门,正式聘用服务期满5年后(含试用期),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须报市扶贫办同意。

  2、选聘到市扶贫项目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经公示无异后,按有关程序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笔试成绩和拟选聘人员名单均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2、公开选聘体检、考核及调整、补充等事项通知,均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不再电话通知个人,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相关网站。因报考者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选聘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请报考者现场报名时留下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须要与报考者取得联系而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咨询电话:0734-4319400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本公告由2019年耒阳市公开选聘专职扶贫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发布公告。

  耒阳市公开选聘专职扶贫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

耒阳市专职扶贫工作人员具体岗位选聘计划数一览表
序号 具体岗位名称 选聘计划数(人) 备注
1 大市镇 1  
2 大义镇 1  
3 导子镇 2  
4 东湖圩镇 2  
5 淝田镇 2  
6 公平圩镇 1  
7 黄市镇 1  
8 龙塘镇 1  
9 马水镇 1  
10 南阳镇 2  
11 仁义镇 1  
12 三都镇 1  
13 坛下乡 3  
14 夏塘镇 2  
15 遥田镇 1  
16 永济镇 1  
17 哲桥镇 1  
合计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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