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张掖高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人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编办、市人社局审核,同意为县保密和内网服务中心等18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
2.具备各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其他条件;
3.身体健康,年龄符合各招聘岗位要求(表中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4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
4.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中专业和基层工作经历参照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5.高台生源或高台户籍,指在高台县参加高考或2019年9月5日前户籍在高台的人员。因婚姻关系已经领取结婚证的,一方为高台生源或高台户籍的,另一方户籍在外地的,可以报考。
6.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现役军人;
5.其他有明确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详见附表《2019年高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9年9月9日--9月12日(共4天)。
2.报名地点
高台县人力资源市场(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提交报名登记表2份、2寸免冠照片4张,报名时须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招聘条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资料,未就业应、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计划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后仍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对在报考过程中为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5年内不准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
4.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组织报名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四、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应知应会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50分。
考生于2019年9月23日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附本人电子照片的户籍证明。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
3.综合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五、人选确定
(一)考察。笔试结束以后,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进行加试)。考察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胜任报考岗位的能力和工作经历以及实绩,同时审查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察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证件不全或者档案材料涂改严重的;
2.不符合招聘公告中职位所规定的报考条件或招聘公告中规定不得报名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录(聘)用情形的。
(二)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确定聘用人选。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召开会议,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岗位需求,按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
(四)公示。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管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向市人社局上报聘用报告,经市人社局审核后,下发聘用文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受聘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人员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并按照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备案;民生实事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未纳入编制管理人员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实行三个月试岗期,试岗期满能胜任工作的,办理调动手续,不能胜任工作的回原单位工作。
监督电话:高台县委组织部:0936-6628501
高台县人社局(报名及招聘政策咨询):0936-6627559
中共高台县委组织部 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