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泰州市人民医院第四批人员招聘公告(44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市有关编外招聘文件精神,经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泰州市人民医院决定招聘工作人员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专业及要求
泰州市人民医院是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计划招聘44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泰州市人民医院2019年第四批人员招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适应岗位需求的专业技能水平,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9日以后出生),本科及大专学历要求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7年9月9日以后出生)。
5.岗位要求见附表,岗位要求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本科、本科及以上的,第一学历需为全日制本科(专升/转本不在招聘范围之内);大专学历要求高中起点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民办大专和五年制大专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6.非应届毕业生要求两年及以上三级综合医院或三级甲等专科医院(中医医院除外)工作经历,取得相应岗位资质者优先,护理必须有执业证。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考试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在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由泰州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聘用等步骤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泰州市人民医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泰人医招聘平台”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2.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9月23日16:30。
(2)报名需将简历发送至rsk6361478@163.com,同时加QQ群:27532945,2019年泰人医第四批招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③出现重大医疗差错,作为次要责任及以上被医院严肃处理的人员。
考核前,应聘人员须携下列材料原件供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①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住培人员提供住培相关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社会工作人员须提供有关工作经历及证明材料;④英语、计算机及其他资格证书、表彰奖励证书;⑤本人公开发表论文等业绩资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应聘人员凡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
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以所报职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报名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2)实践技能考核
技能考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技能考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技能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40%、技能成绩占6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以所报职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考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20%、技能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4.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要符合《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中“第二章 注册条件”的相关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5.聘用
所有拟聘人员,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院党委会决策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
四、人才引进政策咨询
泰州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引进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23-89890080,联系人:凌薇、秦士磊
五、人才引进工作监督
泰州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处对此次人才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23-89890015。
附件:泰州市人民医院2019年第四批人员招聘岗位表
泰州市人民医院
2019年9月9日
附:泰州市人民医院2019年第四批人员招聘岗位表
序号 | 需求科室 | 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1 | 肾内科 | 医疗 | 2 | 内科学(肾脏病)、临床医学 | 硕士研究生 |
2 | 麻醉科 (无痛分娩与日间手术) | 医疗 | 3 | 麻醉学 | 硕士研究生 |
3 | 病理科 | 医疗 | 1 | 病理与病理生理学(本科需为临床医学)、临床病理学、临床医学 | 硕士研究生 |
4 | 产科 | 医疗 | 2 | 妇产科学、外科学 | 硕士研究生 |
5 | 超声科 | 医疗 | 1 | 临床医学 | 硕士研究生 |
6 | 急诊科 | 医疗 | 2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7 | 儿科 | 医疗 | 3 | 儿科学、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8 | 心理科 | 医疗 | 1 | 医学心理学 | 本科及以上,硕士优先 |
9 | 放疗中心 | 物理师 | 1 | 生物医学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10 | 放疗中心 | 医技 | 2 | 医学影像技术 | 大专 |
11 | 药学 | 医技 | 1 | 药学 | 本科及以上 |
12 | 检验科 | 医技 | 2 | 医学检验学、医学检验技术 | 本科及以上 |
13 | 输血科 | 医技 | 1 | 医学检验学、医学检验技术 | 本科及以上 |
14 | 耳鼻咽喉科 | 医技 | 1 | 听力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 | 大专 |
15 | 医学工程部 | 行政 | 1 | 生物医学工程 | 本科 |
16 | 护理部 | 护理 | 20 | 临床护理 | 大专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