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台州临海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214人公告
(二)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增设技能测试。笔试和结构化面试考务工作由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技能测试考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各岗位笔试科目、面试方式、技能测试及分数比例详见附件1。
1、笔试
(1)笔试科目: 《综合应用能力》或《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满分为100分;《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9年11月9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2、确定面试(或技能测试)对象
按招聘计划数,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不同比例分别确定面试(或技能测试)对象:招聘计划1-2个按1:3 、招聘计划3个及以上按1:2。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如面试(或技能测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资格复审
面试(或技能测试)前,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负责对入围面试(或技能测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或技能测试)。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根据网站上公布的资格复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当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报考人员须提供的材料为:毕业证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还须提供学位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赴台陆生按大陆高校毕业生有关要求办理。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满5年最低服务期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市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和是否在服务岗位或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或技能测试)。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须在面试(或技能测试)开始48小时前完毕,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实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其面试(或技能测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或技能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