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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浙江省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

2019-10-14 21:07  |  华图在线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9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19年10月23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10月23日9时—10月25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10月23日9时—10月26日17时

  报考人员登陆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址: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 缴费确认

  时间:10月28日9时—10月30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两科共计10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10月30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0577-89090172,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报考残疾人专岗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3.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zhrss.gov.cn/col/col1330455/index.html和温州人才网http://www.wzrc.net(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11月1日登陆报名系统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4. 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11月6日9时—11月9日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 财务类岗位,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11月9日上午 9:00—11:30 《财会专业知识》

  11月9日下午 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除财务类外其他岗位,考试时间和科目均为:

  11月9日上午 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11月9日下午 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两门成绩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2. 速录员岗位增设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为文字录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知识考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达到开考比例后的实际人数确定。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0%+专业成绩×40%

  3.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届时请登陆相关网站查询。

  (三)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在相关网站发布,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并及时登陆查询。

  2. 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安排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拟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5.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陆相关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市人力社保局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亦相同,财务类岗位以《财会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除财务类外的其他岗位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体检对象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五、其他告知事项

  1. 本公告公示期自2019年10月14日起至10月22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用人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10月16日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10月18日前向市人力社保局提出增补意见。

  2. 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4.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5. 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6. 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7.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8. 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市人力社保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9. 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并及时登陆查询。

  附件:2019年下半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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