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9下半年四川省普格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80人)

2019下半年四川省普格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80人)

2019-10-19 17:55  |  凉山人事考试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进行加试(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二)体检标准及要求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

  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然后再进入相应的招聘环节。

  (三)复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考核

  由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普格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普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pgx.gov.cn/]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应聘人员(须进行选岗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选岗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选岗聘用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上原因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和《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在初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九、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笔试成绩由考生自行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查询,加分、笔试总成绩、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都在普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pgx.gov.cn/]上公示、通知。考生应及时、主动到该网站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体检、公示自动放弃及政审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缺,须经普格县教师公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聘用通知(文件)发出后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普格县教师公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普格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0834-4775095

  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4773007

  12345  共5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