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湛江市纪委监委选调21名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湛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湛江市监察委员会(简称湛江市纪委监委)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21名,安排到湛江市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广东省内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已经完成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选调职位详见《湛江市纪委监委2019年选调公务员职位条件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献精神,自律意识强,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服从组织安排,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3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上述计算时间均截至2019年10月31日)。
4.具有一定的工作阅历、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务员转任相关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同时,须符合选调职位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6.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选调转任后即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有关任职回避规定的;
2.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服务年限而服务年限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写《湛江市纪委监委2019年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需附照片)并亲笔签名确认(报名表需经所在单位加具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身份证(正反两面)、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历证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近期大一寸彩色蓝底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④其他能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写作能力和工作实绩材料、荣誉证明。
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为pdf格式(照片另附)并打包发送至湛江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邮箱(xd3180321@126.com,邮件主题与报名资料压缩包命名统一使用“职位类型+姓名”格式,如“综合类A+张三”)。不按指定格式投递邮件者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时间
即日起可进行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
3.咨询电话:0759-3180321。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齐全,凡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的个人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材料齐全并资格审核通过的,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报名相关资料①②④原件进行复核(《公务员登记表》提供复印件即可)。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湛江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进行,笔试、面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内容与所报考职位要求相关,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相应比例减少选调人数。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含笔试、面试)将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湛江市纪委监委“廉洁湛江”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体检按选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考录公务员的标准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选。
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考察人选,由湛江市纪委监委组织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和选调
公示。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由湛江市纪委监委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人选,拟选调人选名单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湛江市纪委监委“廉洁湛江”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选调。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先借调到湛江市纪委监委机关或派驻机构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按有关程序和权限报批办理调动。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齐全,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坚持规范程序,确保公平公正。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对选调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湛江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附件:1.湛江市纪委监委2019年选调公务员职位条件表.xlsx
湛江市纪委监委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