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省长治市黎城事业单位招聘135人公告
2.笔试时间、地点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可上网查询,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考生的学历、专业、年龄、执业资格等报考条件重新进行审查。
资格复审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另行公告。
根据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分别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共同列入该岗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与招聘名额不达3﹕1时,可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但笔试成绩不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复审考生须携带准考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岗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各类证明统一使用A4纸):
1.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黎城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要求有执业资格证或其他资格证件的还需提供相应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企业工作的提供所在企业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本单位及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考生需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审核盖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由团省委审核盖章,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技特岗人员”由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需提供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岗位的,由乡镇(社区)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对资格复审结果是否合格由复审机构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开始前,取得复审资格的考生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要求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要求比例依次递补,但笔试成绩不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不可递补;资格复审不足1﹕3的且无法递补的岗位按通过复审的实有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面试之前,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
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水平及实际操作能力。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实行百分制计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否则不可进入体检环节。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四)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以下比例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时,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将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若出现名额空缺、未达1﹕1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60分及以上)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在另一家同级别或更高级别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如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对复检结果仍有疑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作出最终结论。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考生自理,体检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