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20年江苏省无锡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2020年江苏省无锡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2019-10-25 11:27  |  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  |  责编:徐珂 点击收藏

  十六、关于资格证书问题

  (一)职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1)获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以上合格证书或CET4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以上合格证书;(3)雅思(IELTS)考试6分以上;(4)托福(TOEFL)考试80分(老托福550分)以上;(5)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6)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职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1)获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以上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以上合格证书;(3)雅思(IELTS)考试6.5分以上;(4)托福(TOEFL)考试90分(老托福580分)以上;(5)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二)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应为教育部门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计算机专业毕业生视同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

  (三)职位要求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的,取得证书可以报考。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通过A类合格分数线的主观题考试成绩通知单,办理录用手续时,须提供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四)职位要求取得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如已通过(在报名截止日前)相应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在相关主管部门或官方授权网站可以核验的,视同符合职位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向招录(审核)机关提供证书原件。

  十七、关于资格审查问题

  (一)报名时,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站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职位要求的其他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二)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提交就业协议书同时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我市生源的2018-2019年毕业后尚未就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报到证等;

  社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符合照顾夫妻分居情形报考的,还需提供配偶在锡的户籍证明和结婚证;

  符合父母身边无子女情形报考的,还需提供在锡父母的户籍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如独生子女证、社区开具的证明等);

  符合随军条件军人配偶报考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随军批件;

  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报考的,还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区)级及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并以第二学位报考的,还需提供第二学位对应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认证网站上获取的核验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盖有教务部门印章的课程设置证明和成绩单等);

  报考职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正式劳动合同,可提供个人社保缴费证明);

  报考职位要求具有或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材料的,还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核验原件并提供1份复印件。

  涉及报考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籍证明、结婚证、随军批件、国(境)外学历认证等)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逾期视为无效。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办理录用手续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八、关于体检前须提供证明材料问题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2018-2019届毕业后尚未就业的毕业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十九、关于体检(体能测评)问题

  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部分职位对体检有特殊要求的,详见职位简介表。报考公安、监狱人民警察和法院司法警察的,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实施过程中,报考人员对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而应当场复检或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可提出复检申请,由体检组织实施机关安排进行当场或当日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场、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实施机关将按规定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所列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1988年11月5日(含)以后出生的报考人员,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88年11月4日(含)以前出生的报考人员,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

  报考公安、监狱人民警察和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安排在面试前进行。

  1234  共4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