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防城港市住房保障中心招聘人员2人公告
原标题:防城港市住房保障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及招聘计划
防城港市住房保障中心是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财政全额拨款。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信友善;
2.爱岗敬业,愿意履行聘用人员职责与义务;
3.符合拟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品行优良;
5.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5)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至2001年11月期间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 11 月12日。
(二)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报名。
(三)报名地点:防城港市住房保障中心综合科(广西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红树林大厦东10楼1005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琳琳,电话:0770-2832372 15078854196。
电子邮箱:fgb2828223@163.com
邮寄地址:广西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红树林大厦东10楼1005室,邮编:538001。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广西防城港市住房保障中心招聘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有学校或院系证明属实的成绩单一份;其他报名者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并提供复印件一份,以及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正面彩照1张。
2.通过信函、邮件报名的,如报名时不能提供材料原件,须最迟于面试前2天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到防城港市住房保障中心综合科审验,逾期未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 11 月12日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等待通知面试。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2019年 11 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地点:防城港市住房保障中心会议室(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红树林大厦东10楼1003会议室)
五、聘用人员享受的待遇
(一)实行聘用合同制,合同期为3年一签。初次聘用需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签订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参照国家及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聘用期满前三个月,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同意,可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制。
附件:
防城港市住房保障中心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