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80人公告
5. 考务费用减免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阶段于2019年11月11日17:00前,第二阶段于2019年11月26日17:00前到繁峙县人社局办公室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四)笔试
笔试由异地第三方人事考试机构承办。
笔试时限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为两个科目:公共基础知识(50分),职业能力测试(5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文件“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以及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规定,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繁峙县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见繁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通知。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招聘领导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考生,经过资格初审后,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交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因特殊原因延期至2019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且现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需提供繁峙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的在职证明、连续两年的年度考核表及复印件。
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地县(市、区)农委、人社局、市级农委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由乡镇(居民办)和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审查部门提出意见并由考生本人签字同意。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岗位资格复审合格者,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同时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者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