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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人】公告

2019-10-31 10:47  |  茅箭新闻区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9年11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

  (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三)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70%,作文,占30%。笔试满分为100分。

  (四)政策性规定加分:

  1、根据鄂人〔2006〕16号和十政办发〔2013〕176号文件规定,截止2019年10月31日,对“三支一扶”和十堰城区社区网格员服务期满2年且两个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报考时,折算前笔试成绩增加5分。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加分申请表》(附件3)或《网格员报考加分申请表》(附件4)于2019年1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十堰市武当路71号茅箭区政府院内)办理笔试加分手续。

  本人不能赴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除上述资料齐全外,还需出具委托书。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2、已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原“三支一扶”人员和十堰城区社区网格员,如已享受加分政策,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再重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3、同时符合“三支一扶”和网格员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五)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

  (六)笔试结束后考生在十堰市茅箭新闻网查询成绩。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2、按《岗位表》(附件1)“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等。

  3、已在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就业的人员,报考前应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同意报考、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等转移手续的书面证明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报考时隐瞒本人真实身份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相应应聘资格。

  4、按《岗位表》(附件1)“招聘条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经资格复审,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面试人数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则应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面试

  (一)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面试对象)。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对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次招聘所有面试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参加面试的考生应缴纳面试费50元。

  (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

  (三)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

  (六)考生参加面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

  七、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由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受检人员自理。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复检医院由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对象。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2、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前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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