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禁毒委招聘禁毒社工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禁毒基层基础工作,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永丰县禁毒委员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招聘禁毒社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禁毒社工2名,男性1人、女性1人,主要在永丰县626服务中心(恩江镇北晖警务室)从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管理、毒品预防教育宣传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 身体健康,政治可靠,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良好的素质和品德修养,具有较强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具有较强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二) 遵纪守法,能保守工作秘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邪教组织记录。
(三) 永丰县户籍人口,年龄35周岁以下,口齿清楚,表达流畅,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 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体貌端正,身体无纹身、无明显疤痕。
(六) 有禁毒相关工作经验者或中共党员可优先考虑。
三、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为编制外合同制用工,待遇标准为25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800元,绩效工资200元,500元单位承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合格的,执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四、报考办法
1、公开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同底彩色1寸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日至11月4日
3、报名地点: 永丰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永丰县公安局627办公室)
联系人: 肖咏刚
联系时间:报名时间内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17:00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条件在报名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
2、考核政审。
具体考核内容及政审材料由永丰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六、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永丰县禁毒委员会负责解释。
永丰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