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省兰州市公务员考试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甘肃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考录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考生体能测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按照《考录公告》规定,报考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在参加体检前,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对象为参加面试的全部考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11月9日(星期六)上午7:30
集合地点:兰州市公安局院内(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482号)。
三、体能测评内容
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男子组: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
女子组: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
四、其他事项
1.体能测评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进行。体能测评结束后,各招录职位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计划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所有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统一乘车前往测评地点,凡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按不合格处理。
3.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医学检查,按照医嘱,身体状况允许方可参加。因身体状况不允许者,应主动放弃,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体能测评过程中任意一项不合格的考生,应终止测评,离开测评场地。
联系电话:0931-8425467 0931-5168109
兰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