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四川资阳乐至县卫生健康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人员(85人)
(2)技能操作考核时间:2019年11月19日(具体见准考证)。
(3)技能操作考核地点:见准考证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技能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技能操作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增加一次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技能操作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可递补一次。
体检工作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乐至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由乐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见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体检费由考生承担。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乐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包括档案材料审查、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审核)。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可递补一次。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考核招聘人员,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至县卫生健康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考核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自愿放弃或公示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且档案材料齐备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者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按照相关规定,公开考核招聘到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必须在被聘用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且聘用合同期满后,才能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限以本次考核招聘聘用合同签订时间开始起算。
所聘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档案交乐至县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管理。
四、纪律及其他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四)乐至县纪委监委对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全程监督。乐至县纪委监委电话:028-23353838
五、咨询
报考者因报考条件及其它相关事务需要咨询,均须在报名前或相应事前致电询问。为杜绝多头解释、传话误差,来电最好由报考者本人询问,未获肯定答复就参加,所出现的一切问题,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乐至县卫生健康局:028-23330012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3322685
本公告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体检通知等事项,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