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9年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30人公告

2019年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30人公告

2019-11-08 19:09  |  互联网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以上报名时间内登录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生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网上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名阶段的查询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两个报名阶段,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 分。不达60分合格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交费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9年12月11日至12 月13日登录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考务费用减免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阶段报名考生于2019年11月18日12时前、第二阶段报名考生于2019年12月3日12时前到宁武县人社局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岗位资格条件和专业需求等方面的问题,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报名软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六、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共两科,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5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各占5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七、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面试资格人选的确定,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以及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已就业的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生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后附),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定(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征集地为宁武县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因特殊原因延期至2019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且现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须提供宁武县就业局出具的在职证明、连续两年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市级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审查领导组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由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选现场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123  共3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