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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民政局招聘20名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公告

2019-11-11 11:21  |  翁源县人民政府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广东事业单位招聘_2019年韶关市翁源县民政局招聘20名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公告已经公布,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至26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官网(http://v.huatu.com)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县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经县政府同意,翁源县民政局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20名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翁源县社会救助经办人员20名(详见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迅速掌握熟悉相关政策法律,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本办公软件的应用,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二)学历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年龄及户籍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内(截止日期至2019年11月1日),户籍不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电脑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2日至11月2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翁源县民政局四楼社会救助股(翁源县龙仙镇龙英路83号)。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2019年翁源县民政局招聘社购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由报名点提供);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3.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个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4.注意事项: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时间:11月30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翁源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笔试科目:行政职业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成绩通过翁源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采取统一集中闭卷考试,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在笔试开考后三十分钟内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

  (四)电脑测试

  测试科目:Excel、Word文档处置、报送等办公软件操作测试

  测试时间:11月30日上午11:30(笔试结束后)

  测试地点:翁源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计算机室

  (五)面试

  依据笔试、电脑测试两科成绩总分,由高至低,按照录用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分值计算

  笔试、电脑测试、面试均以100分值计算,考生个人的总得分=笔试成绩×30%+电脑测试×30%+面试×40%

  (七)体检、考察

  1、体检。依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由翁源县民政局确定并通知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主要对应聘人员的遵纪守法、思想道德、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如出现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如报考职位出现空缺时,将对部分报考人员进行岗位适度调配。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翁源县政府网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翁源县民政局提出,监督投诉电话:2828688。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各岗位所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性质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参照翁源县行政事业单位社会购买人员工资标准( 31296元/人/年)执行,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和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六、其他

  本公告由翁源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建权

  联系电话:0751-2828688

  附件:

  1、招聘职位表.doc。

  2、招聘报名表.doc。

  翁源县民政局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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