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卫健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5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技术岗位工作需要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 63号)的要求,市卫健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18(含)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具备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4、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和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个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需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网络、信函等方式报名,也不接受委托等其它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11月22日(公休日除外);
3、报名地点:七台河市卫健委人事科406室,咨询电话:0464-8669015;
4、报名人员自行到七台河政府网站所登公告中点击附件下载并填写《七台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报名登记表》;
5、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资格证书、工作证明、二寸同版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在资格确认后返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考生按照以上先后顺序提前自行装订,报名时交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存。
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各岗位的考生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不得低于3:1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人员,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批准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具体事宜见网站或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及聘用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与报考相关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员数量。特殊情况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与面试成绩总分相加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均在七台河市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有自动弃权者,该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由七台河市卫健委会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允许复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被考核人员,考核由七台河市卫健委组织实施,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标准执行,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将在七台河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疑义者,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要求
参加招聘考试人员在整个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一经查实,予以取消选调资格。
四、其他事项
报名时请按要求认真填写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另行通知,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查询。
附件:
1、七台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七台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