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民政局招聘政府购买性社会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为提升馆陶县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水平,切实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服务性工作人员46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用工方式:
1、招聘原则: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2、用工方式:劳务派遣用工方式。
二、招聘计划:政府购买服务人员46人。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自愿从事社会救助工作;
2、具有馆陶县户籍;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专科,第二学历本科;
4、民政学校毕业或有财会、文秘专长的优先。财会必须持有会计证,且有会计工作经验;文秘必须有文字功底,且有从事文秘工作经验(需进行加试);
5、年龄在20-40周岁之间(1999年6月1日——1979年6月1日出生),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可适当放宽;
6、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应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有违法犯罪情形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
(4)曾被开除公职;
(5)其他不适宜从事社会救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2019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tao.gov.cn/)、“邯郸新之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报满截止。
3、报名地点: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诚信路9号珈鼎大厦三楼314室,邯郸新之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 0310-3172099。
4、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工作经验证明(没有民政工作经验无需证明)、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且报名现场携带照片电子版、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5、笔试: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6、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面试方式:主要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主要测评仪表举止,个人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
7、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取笔试成绩高者。
8、体检和考察: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个人档案,政治思想表现等情况。
9、注意事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未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资格。
10、公示: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新之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和馆陶县民政局同时进行公示。
五、被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被聘用人员由邯郸新之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到馆陶县民政部门工作。工作岗位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由馆陶县民政局决定。工资待遇按2600元/月(含个人社保部分),缴纳四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者,由邯郸新之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受聘者违反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管理规定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六、相关事宜: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报考人员因此引发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与招聘方无关。2:本次招聘事宜如有变动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