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市南川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公告(76人)
(二)成绩公布
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拟签约人员名单等,于考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nc.gov.cn)公布。
(三)签订就业协议
签订就业协议人选以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即与招聘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明确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若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若相同,则组织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签订就业协议在12月6日内完成,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应在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约完成后,签约人选将在南川人力社保网(http://rlsbj.cqnc.gov.cn)公示。签约环节以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报到、体检和考察
(一)报到。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在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后,于2020年7月31日前,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南川区教委人事科报到,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是按照简章要求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的必备程序,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及聘用资格。未按本简章要求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二)体检。体检时间初定于2020年8月3日,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解除协议,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申请复检,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