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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村级防疫人员招聘公告(158人)

2019-11-18 15:38  |  龙江县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为了强化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县政府决定全面实施基层畜牧兽医队伍改革,推行购买式服务,现面向社会招聘村级防疫人员,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招聘名额、条件、对象和范围

  (一)招聘名额

  全县招聘村级防疫人员158名。原则上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农林牧场的防疫等工作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由相邻的行政村防疫员负责。

  (二)招聘条件、对象和范围

  1、思想端正,品行兼优,责任心强,热爱基层畜牧兽医工作;

  2、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纪违法记录;

  3、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4、年龄60周岁以下;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与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质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实情形。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联系人:畜牧兽医站站长。

  3.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乡镇报名,并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考人员必须明确报考岗位,原则上报考长期居住的乡镇所辖村级岗位,实行一人一岗的报名方式,不得兼报多个岗位。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加分两部分组成,总分值为100分。如一个工作岗位只有一人报名,可予以免试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分值按100分设定,折合成80分计入总分值。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内容为畜牧兽医相关知识,不指定参考书。

  加分按照20分设定,直接计入总分值。

  学历加分:大专学历加1分,本科学历加2分;

  工龄加分:工作3年以上加2分,每增加5年加1分,满分为5分;

  职称加分:助理级职称加1分,中级职称加2分,高级职称加3分;

  资质加分:执业兽医师加5分。

  业绩加分:获县级奖励一项加1分、市级奖励一项加3分、省级奖励一项加5分。每个年度多项奖励按最高层级计算。

  应届或往届(两年内)毕业生直接加5分。

  (三)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龙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村级签订聘用手续,经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培训后上岗。

  1.签订购买服务合同。由行政村与受聘人员签订购买服务合同,试用期半年,合同期暂定3年(到60周岁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限签订)。受聘用人员的工作必须接受所在村和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双重管理,实施绩效考核。聘用合同期满后,由所在村和乡镇畜牧兽医站根据合同期内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聘意见。

  2.合同的续签与解除。合同的续签与解除,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和相关规定自行决定解聘或续聘;购买服务期间如有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出现重大工作失误、违纪违法的,可直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取消其录取资格,递补人选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考核合格放弃录取的;

  经公示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村级防疫人员的工资待遇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标准为1270元/人/月,实行绩效考核,年终一次性发放。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龙江县农业农村局。

  咨询联系人:闫文广 联系电话:15045239992

  附件:《龙江县村级防疫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xlsx》

  龙江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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