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省张掖市公务员考试进行考察通知
根据《张掖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
经组织体检,共确定孙睿孜等132名考生为考察对象(详见附件),其中,张雯(中共甘州区委办公室62220658职位)、保晶(甘州区小满镇人民政府62220684职位)、杨玉琴(民乐县三堡镇人民政府62220720职位)、焦振娴(民乐县六坝镇人民政府62220721职位)四名考生体检时,因怀孕部分项目未进行检查,暂不下体检结论,其他考生体检全部合格。根据相关规定,怀孕考生与其他考生同步参加考察。
根据考录公告规定,本环节职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二、时间安排
各县区考察工作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安排组织实施;市中级人员法院负责本单位考录人员考察工作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自2019年11月18日开始,11月25日结束。
三、考察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的用人导向,录用考察结果要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准确。
四、考察内容
(1)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
(2)认真查阅本人档案。按照管理权限,由市、县区组织部门负责调档。
(3)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有关方面意见。
(4)进一步审验招考条件中所涉及的各种证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伪造证件、弄虚作假或证件不全的。
(2)不符合招考公告中职位所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3)招考公告中规定不得报名的。
(4)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自然人。单位须从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甘肃”和“鼎力信”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查询考察对象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后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人员。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考察要求
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选派2名以上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人员参加。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写出考察材料,考察材料要全面客观地反映被考察人的情况,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有证明人签字或加盖有关单位公章。对在职人员的考察,由所在单位出具现实表现材料,并根据考察对象工作情况,采用听取所在单位(村、社)党组织和有关领导情况介绍、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同时,还要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对非在职人员和未就业毕业生重点考察其在校表现,必要时可到其毕业院校、临时工作单位、就业见习单位、所在街道社区、村社进行考察或通过函件形式外调考察。考察工作要实行责任制,按照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对工作失误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办理手续
考察工作结束后,由各负责部门、单位和县区对考察结果进行汇总,形成考察意见。11月28日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上报录用审批报告,并附每位考生的考察材料、《甘肃省公务员录用考察表》(一式两份)、《甘肃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考录办。法院和检察机关录用审批表按有关要求填写,录用审批报告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法院和检察机关汇总后,再报市考录办。省上办理录用手续时需要政审的,同时提供政审材料。
中共张掖市委员组织部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