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省保定高碑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公告(24人)
高碑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招聘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解决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问题,经市政府批准,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予公告: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由高碑店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市卫健局及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24人,其中:临床18人、护理1人、医学影像4人、药学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高碑店市2019年公开招聘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普通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对资格证、执业证,可暂不作要求,但聘用后三年内必须取得,否则予以解聘;非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执业证。
(五)年龄在18-35周岁。其中,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计算年龄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3日。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其他条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以及组织人事部门已完成审批但尚未入编人员应聘,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在高碑店广播电视台、“高碑店报道”订阅号、“高碑店人社”微信公众号、高碑店卫健局“0312卫计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及资格初审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专业资格证、执业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人事档案,近期小2寸同版免冠蓝底照片3张。属于需要单位同意者,还须提供单位或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现场填写《高碑店市2019年公开招聘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粘贴近期小2寸同版免冠蓝底照片1张)。
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交报名费100元,并实名加入本次“招聘微信群”。
开考比(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为1:2。如达不到该比例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2、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3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00,法定工作日)。地点:高碑店市卫健局办公室(招聘办公室)。地址:高碑店市迎宾东路202号,咨询电话:0312-8484001。
3、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报名结束后进行,由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局联合实施。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完整、真实资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复审合格的,在本次“招聘微信群”公告并进入笔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资格不合格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 考试
1、笔试
(1)时间:以本次“招聘微信群”通知为准。地点、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2)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公共管理、职业道德、与医疗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临床、护理、医技、药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2、面试
(1)依据笔试成绩,各专业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程序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形象气质、专业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及实际操作水平。时间6分钟,共2道题,其中,1道题为问答题,1道题为现场操作题。评委由外聘专家担任,每个面试评审组由7名评委构成。记分方法采用体操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3)每个面试室均设一名监督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4)面试时间:以本次“招聘微信群”通知为准。地点、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综合成绩合成: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四)体检、考核
1、体检。依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环节的顺序为:具有执业资格证者、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年龄小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2、考核。由市卫健局负责对拟聘人员的政治表现、违法违纪、考生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等相关情况进行考核,并做出考核是否合格的结论。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1、根据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高碑店卫健局“0312卫计局”微信公众号及本次“招聘考试群”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公示结束后,在体检、考核、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个人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时,按照优先进入体检环节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4、对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无异议者,由卫健局负责根据实际需要并参考考生综合成绩,确定拟聘人员的具体岗位,按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并列差额事业编制。
5、单位应适时通知其报到上岗或组织岗前培训,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者应自接到报到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为了及时通知各位考生关于考试的相关信息,初审合格者要扫码进群,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群消息,以免影响参加招聘。招聘过程中,除部分环节在“高碑店人社”微信公众号、高碑店卫健局“0312卫计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外,其他具体事项在本次“招聘微信群”中发布。
附件:1、《高碑店市2019年公开招聘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
2、《高碑店市2019年公开招聘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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