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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23人公告

2019-11-26 17:18  |  江西华图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2019年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23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截止时间至2019年12月10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消防救援工作实际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经开区管委会同意,我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见附件1)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条件

  1、男性,原则上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具体根据岗位需求确定);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05)Kg);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考试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在消防救援部门工作违反合同规定退出的;

  (5)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专业考核、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日起至2019年12月10日止

  2、报名咨询电话:18707059192吴高泉,监督电话:0795-3666067。

  3、报名方式:

  (1)电子邮箱报名:将电子版报名表填好后发至330148217@qq.com, 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报名无效。

  (2)现场报名:如在宜春市内,可自行到宜春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宜工大道17号)现场报名,递交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招聘小组负责对报名的考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会告知考生,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

  考生在参加体能考试前,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交至宜春市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小组将进一步对考生的信息进行审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能测试

  (1)时间:2019年12月11日

  (2)地点:宜春市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宜工大道17号)

  (3)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三个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50%、其他各占25%。评分标准见附件3。以体能考试成绩的3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4)体能测试成绩应用: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各招聘岗位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再确定面试入围比例,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

  (四)专业考核(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分岗位组织考核

  (3)考核内容:由大队招聘小组进行考察,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应聘岗位所需技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以评定成绩的70%计入考生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70%+体能考试成绩×3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政审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专业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1、参照《招录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递补拟入围总成绩相同者以加试成绩高者入围。

  (六)政审

  由大队招聘小组负责考察,主要考察政审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背景调查为主)。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宜春就业网和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1、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原则上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聘用期限首聘为3年。

  2、工资和福利待遇:试用期内,工资为3800元/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工资福利待遇将按现行专职队员标准执行,工资构成包括:1、基本工资4700起步;2、津贴补助;

  3、年度奖金。伙食费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普通消防站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标准执行。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专职消防队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区财政负担。

  (十)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我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

  1.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岗位需求表

  2.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3.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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