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9年海南省儋州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名公告

2019年海南省儋州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名公告

2019-11-28 16:44  |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两个环节。

  1.资格初审

  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确定笔试人员名单。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19年12月11日16时前及时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机会只有一次,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3日16时。报名系统将于2019年12月12日16时准时关闭,2019年12月11日16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符合者进入笔试环节。根据有关规定,报考职位的职数与报名确认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考职位。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规定时间内准时关闭。

  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根据报考条件要求重新补报其他职位,重新补报的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儋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为面试入围的报考人员,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主要审查笔试通过人选相关材料原件。审查对象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3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均设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但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定向招聘岗位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3.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要求登陆报名系统并按提示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件。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或指定的招聘网站上公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验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4.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组织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由儋州市人社局审批后下发聘用通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填报《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工资等手续。

  123  共3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