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毒品实验室浙江分中心(浙江省毒品技术中心)公开招聘8名人员公告
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_2019年国家毒品实验室浙江分中心(浙江省毒品技术中心)公开招聘8名公告已经公布,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国家毒品实验室浙江分中心(浙江省毒品技术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国家毒品实验室浙江分中心,加挂浙江省毒品技术中心牌子,系国家毒品实验室全国五个分中心之一,立足浙江,覆盖华东。中心为浙江省公安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省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单位位于杭州市滨江区。
中心主要承担:研发新精神活性物质结构分析技术,参与技术标准制定;华东区域各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和常见毒品检验鉴定,为打击查处毒品违法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和法律依据;建立华东区域新精神活性物质和常规毒品监测预警网络,开展成瘾研究、危害评估等科研活动,为华东区域毒情评估监测预警和禁毒成效评价提供科学依据。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8个岗位共8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财务管理岗位招聘对象为浙江省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其他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条件;
3.吃苦耐劳,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0年7月底前。博士研究生确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宽延期限,但最迟不超过2020年底。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需求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中心将运用好事业单位各项人才政策,在薪酬待遇和岗位设置比例方面争取倾斜。将与普通高校、科研院所、相关企业建立专业人才互派挂职、双向兼职或项目合作等多种机制。鼓励员工继续学历学位教育,创造条件推动研究人员开展科研课题及成果转化、申请科研项目启动资金。对部分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经审核认定,可享受省级和所在地区党政机关相应人才政策,也可结合本人意愿和单位需求调任党政机关或输送到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工作。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9:00-13日16:00。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2月3日-14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12月3日9:00-15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打印准考证。已缴费人员在2019年12月26日9:00-27日24:00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初试、复试。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初试为专业知识笔试,复试包含结构化面试和实务技能操作。
1.初试
初试为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8日(全天),地点:杭州市内。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测试》。其中:岗位1、2、3、4的笔试内容为实验室分析专业知识,包括分析化学、有机化学、药物分析化学等专业学科知识;岗位5、6的笔试内容为计算机、信息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等专业学科知识。
管理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
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月中旬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缺考者不能入围复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等有关安排另行在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栏目通知。
入围复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暂提供申请认证的文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可暂提供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复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复试。
3.复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的复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和实务技能操作。管理岗位应聘人员复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各项满分均为100分,任何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技术岗位按笔试占30%、结构化面试占30%、实务技能操作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管理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各占50%计算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若总成绩相等,以复试成绩高者排序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公安厅网站(http://www.zjsgat.gov.cn,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287153(浙江省公安厅人事训练处)。
(四)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287051(陈警官)、87286711(刘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