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省朝阳市留置看护辅助人员招聘公告(80人)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辅助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计划共招录80人(男性),其中岗位一40人、岗位二40人,专业不限,主要从事留置看护辅助工作。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朝阳市内及朝阳县常住户口;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20-35周岁[1983年11月29日(含)至1998年11月29日(含)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人员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有关法律规定不得雇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待遇
聘用期间工资每人每月1700元+岗位工资。(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一)发布信息
2019年11月29日在朝阳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zgcy.gov.cn/)和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zgcy.gov.cn/)上发布招考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30。
报名地点:朝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朝阳市双塔区机场路,市国税局南50米)。
2.报名者请自行下载《2019 朝阳市留置看护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填好后打印并粘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报名时需携带:填好的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加盖公章)、退伍证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各1份;
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辽价函[2014]4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考务费每人100元。
3.考生于12月20日上午9:00-11:00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一套试卷,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部分占50%、法律法规党纪部分占35%、应急急救知识部分占15%。
2.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钢笔或碳素笔、2B铅笔及橡皮。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军队退役士兵(士官)笔试成绩加15分,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笔试成绩加10分。(以上加分项目重复的取最高项,不重复加分)
笔试成绩评定后,按招考计划1:1.5的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均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朝阳市公安局政府网站查询。
(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能雇用。
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权重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政审)人选。权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政审)人选。
(五)体检与考核(政审)
体检和考核(政审)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由于体检和考核(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权重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培训
对体检和考核(政审)合格者进行公示3天,没有问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公安局组织培训。
(七)聘用
培训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均为3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留置看护辅助工作地点在朝阳市区,工作期间采取半封闭式军事化管理,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留置看护招录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联系电话:0421-2614596
朝阳市公安局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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