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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黑龙江省讷河市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协管员10名公告

2019-11-29 16:39  |  讷河市人民政府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_2019年讷河市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协管员10名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至6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加强讷河市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发展讷河经济,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为讷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讷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协管员

  二、招聘数量:10人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突出人岗相适的原则。

  四、招聘资格条件及待遇

  (一)报名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服从组织分配;

  3、性别:男性;

  4、年龄:1984年12月1日至2001年12月1日出生;

  5、身份:退役军人

  6、具有讷河市户籍,城乡不限;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身高1.80米以上,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25%或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报名:

  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父母或直系亲属习练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的;

  5、其他不允许报名的情形。

  (二)薪酬待遇。被录用人员每人每月工资标准1800元,每月固定加班补助1000元,缴纳“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在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工作程序

  (一)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至12月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需携带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携带近期3张1寸免冠照片。

  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大厅(人和广场路北)

  (二)资格审查。由人社局、纪委监委、城管局相关人员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没有达到招考岗位要求的数量,将直接进入体检、考察;如超过招考岗位要求的数量,将进行笔试。

  (三)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30分)、初中语文(70分)。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在讷河政府网站另行通知。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四)体检

  1、按笔试成绩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并列,中共党员、学历高者依次优先。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3、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城管、人社、纪委监委组织进行。对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对拟聘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聘用管理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组织相关人员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期为一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按《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报名表

  讷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讷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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